澜石小学学生综合考查制度  

   

1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可按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》的项目和指标对学生进行非学业内容评价,做到简明易评、切合实际、科学有效。  

2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要加大对学生评价改革的力度,新课程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的获得情况,更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、方法、情感、态度和价值等方面的发展。  

3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可以尝试采用成长记录袋,记录学生成长的过程,从学生的纵向发展来反映学生多样化的发展需求,标识其发展的优势和不足,同时给学生提供自我评价的重要参照,形成学生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反思能力。  

4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运用表现性评价的方法,在特定的任务和真实的情景中观察、收集和评价学生多方面的表现。逐步形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。  

5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平时考查综合评价。(课堂表现、参与实践操作活动等)  

确立学科评价项目。(1)开卷与闭卷结合,口试与笔试结合。(2)平时学习过程中的考查与阶段性考查结合。(堂上小测、单元测验和期末考试)  

6、建立激励评分机制。(1)错了改正后再评分。(2)凡考查成绩仍需先确定各知识类型小分,综合后以等级评价。(3)学生认为考得不满意又有信心取得更好成绩的,可允许申请重考。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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